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栏目导航
主页 | 法院简介 | 机构设置 | 诉讼指南 | 工作动态 | 执行公示 | 审判研究 | 网上信访 | 裁判文书 | 举报信箱 | 法官风采

   
法院简介
内设机构
基层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6年8月23日,是新中国第一个省会城市中院,内设32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下辖道里、道外、南岗、动力、香坊、平房、松北、呼兰8个区法院及依兰、木兰、通河、巴彦、五常、延寿、双城、宾县、方正、阿城、尚志11个县(市)法院。
  座落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1号的现代化审判大楼风格别致,庄严恢宏,功能齐全,于1998年8月落成并正式启用,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2层,1.48万平方米,审判法庭5层,1.52万平方米。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哈尔滨市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向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级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一审案件;审理各基层人民法院报送的上诉、抗诉及请批案件;审理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提起申诉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依法审理全省知识产权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财务计划和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武器、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综合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版权所有: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通信分公司 哈尔滨信息港 制作维护
copyright (c) 1997-2004 harbin info. port all rightsr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