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3-11-15 14:44:55


辱骂执行干警、公然挑衅司法权威这样真的会被依法严惩。近日,松北区法院、宾县法院对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的当事人予以处罚。“喂,你们为什么把我的微信和银行账户冻结了!你们有什么权利!你这个XXX!”电话中情绪激动、满口脏话的男子是松北区法院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在审理某贷款公司与姜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贷款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冻结了姜某和张某名下银行及网络资金账户内存款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张某打来电话在接到张某电话质问时法官耐心安抚张某情绪,多次试图向其释法明理并严肃告诫其停止辱骂,否则将依法对其严惩,可张某不仅置之不理还变本加厉辱骂法官。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并扬言“我倒要瞧瞧你们法院能怎么样我!”对于这种肆意辱骂法院干警挑衅司法权威的恶劣行为,法官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与张某的行为性质依法决定对张某罚款5000元。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张某立即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并一改之前的嚣张态度完全否认自己有过辱骂法官的行为。妄图逃避处罚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每个人在法院的诉讼行为都将被完整记录。张某在电话中的一字一句早已被清晰的记录在通话录音中鉴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哈尔滨中院驳回了张某的复议申请,维持了松北区法院的处罚决定。在法律的威慑和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张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法官表达歉意并全数缴纳罚款。
姜某通过李某担保在宾州某银行贷款4万元到期后姜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代姜某偿还贷款本息共计5万元后李某向姜某提起追偿宾县法院判决姜某给付李某5万元李某向宾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姜某家中督促其给付欠款在出示工作证、说明执行案件后姜某拒绝履行义务在与申请人沟通过程中姜某突然躺在地上称心脏病发作为避免意外,执行干警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等待120救助过程中姜某家属出现见其躺在地上,对执行干警破口大骂。情绪十分激动、态度极其恶劣扬言“你们跟谁俩呢,你们抓我试试!动我试试!”执行干警多次劝阻并解释是姜某自己躺在地上的。姜某家属仍辱骂、推搡执行干警,言辞恶劣,污言秽语。120救护车到达后姜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最终执行干警以涉嫌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将姜某及其家属带回法院。姜某及其家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公然挑衅。在法律震慑下姜某及其家属认识到了错误, 写下了具结悔过书。
和谐公正的法治环境不仅需要司法工作人员的努力构建,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配合与理解支持。人民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同时,也将依法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法官职业尊严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任何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途径维权,诱导、侮辱、诽谤、威胁、贬损司法工作人员,均属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惩戒。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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