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就是要求我们学会换位思考、转变定位。“如我在诉”,是法官在诉讼中换位思考最朴素的表达方式。近日,道外区法院成功审结32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为农民工追回薪资32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32名农民工分别作为原告向道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甲公司向其支付数额不等的劳务费。32名农民工称在案涉工地施工作业期间,被告一直未发放劳务费,希望法院帮自己讨回血汗钱。
审理过程
道外区法院立案庭在接收到32起案件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与承办部门沟通,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将32起案件合并审理,统一开庭、统一裁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甲公司对32名农民工中部分主体提出了异议,认为该部分原告系案涉工地吊车司机,其劳务费不应由被告支付。针对主体有争议的个案,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次耐心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回起诉。道外区法院对其余案件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甲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原告相应的劳务费。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积极跟进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帮助原、被告双方沟通、协调支付劳务费的相关事宜。日前,被告甲公司已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支付劳务费累计金额32万余元,案涉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
典型意义
欠薪纠纷关系劳动者生存利益的维护,本案从高效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统一裁判尺度的角度出发,将32起案件合并审理,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务实举措。对于其中有争议的个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其余案件依法及时作出判决,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该32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为农民工累计追回薪资32万余元,在岁末年初,温暖了农民工的“薪”,也温暖了其背后32个家庭的心。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道外区法院将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继续坚持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高质量审理,确保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让“为人民司法”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