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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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枫”景线 | 平山法庭:12年纠纷一朝化解

发布时间:2024-06-26 09:46:36



    阿城区法院平山法庭积极探索“法庭+执行”新模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实现法庭案件法庭全程办。平山法庭执行实施团队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一线、贴近群众及“熟人、熟地、熟情况”的优势,高效精准“查人找物”,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2年,顾某在哈尔滨某农业物资公司购买了价值1630元的化肥和农药,收到货后出具欠条,约定当年粮食秋收后付款,如逾期不还则以2%计算月息。顾某一直未交付货款,农业物资公司多次催讨,顾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故农业物资公司将顾某诉至平山法庭。法庭依法作出判决,顾某给付农业物资公司货款及利息。

    为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纠纷,平山法庭执行实施团队将执行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在判后执前第一时间与顾某所在村党支部取得联系,争取村书记的支持。执行实施团队与村屯干部相互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引导双方理性对待纠纷,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最终,农业物资公司同意免去顾某的利息,顾某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历经12年的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平山法庭不断完善法庭执行功能,建立执行案件督促履行前置机制,将涉及执行的要素分解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加以防范、破解,最大程度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同时,加强与辖区“四所一庭一中心”的联动协调,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村里乡贤等参与执行调解,兼顾情理与法理,促使执行案件和解结案。

    “执行实施团队的成立,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法庭的审执衔接效率,审判执行顺畅衔接、高效协同,形成了‘1+1>2’的效果。”平山法庭庭长夏冬慧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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